公寓大廈(社區)管理委員會(管理負責人)申請報備書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文 號: 字第 號
申請事項:
一、 本公寓大廈經依規定 □成立管理委員會 □推選管理負責人,謹檢附有關文件,請准予報備。
公寓大廈(社區)管理委員會(管理負責人)申請報備書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文 號: 字第 號
申請事項:
一、 本公寓大廈經依規定 □成立管理委員會 □推選管理負責人,謹檢附有關文件,請准予報備。
公寓大廈(社區)管理委員會(管理負責人)申請報備書
申請日期: 年 月 日
文 號: 字第 號
申請事項:
一、 本公寓大廈經依規定 □成立管理委員會 □推選管理負責人,謹檢附有關文件,請准予報備。
公寓大廈管理組織申請報備處理原則
內政部85.11.22台內營字第8582014號令 |
高雄市公寓大廈認證標章申領使用辦法
中華民國101年9月6日高市府工建字第10135054400號令訂定
第一條 為輔導本市公寓大廈依法成立管理委員會,並加強公寓大廈之管理維護,以提昇市民居住品質,特訂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為本府工務局。
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本辦法所定受理申請、核發認證標章及檢查等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