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新消息

壹、房東未使用偷窺工具的情形:
這是一種原始的偷窺方式。由於方式原始,女性房客防範的方式也較容易,只要門窗夠安全,就能阻止偷窺的危險。雖然刑法並未將這種偷窺方式視為犯罪,但並非無法可罰,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:「故意窺視他人臥室、浴室、廁所、更衣室,足以妨害其隱私者。」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。

貳、房東使用偷窺工具的情形:
這是一種運用現代科技的偷窺方式。工具計有:望遠鏡、監視攝影機,以及惡名昭彰的針孔攝影機。民國八十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施行的刑法第三百十五條之一,對此有了處罰的規定:有左列行為之一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:
一、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、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或談話者。

二、無故以錄音、照相、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、言論或談話者。


老帥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壹、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,也可以當房東(出租人)。

貳、訂立房屋租賃契約,對於不是房屋所有權人的房東而言,在法律上只是負擔了因租約而生之義務而已,也就是要履行所答應房客的承諾。不論該名房東訂約時是否有權利出租、訂約後是否取得出租的權利,均不影響該名房東要為自己訂立的房屋租賃契約負起履約的義務。於是:
一、訂約後,房客遭受真正的權利人請求搬遷時,該名房東對房客依法要負起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責任;房客則可依民法第四三六條準用第四三五條之結果,終止租約。
二、若房東能夠令房客持續使用收益房屋時,則租屋之目的已達成,房客不能藉口房屋非屬房東所有或房東無出租之權利等理由,而拒付租金或終止租約。

參、若是在房東並無任何權利可以出租的情形下,房客要有隨時搬家的心理準備,因為,房屋所有權人得逕向房客請求返還房屋(請求房客搬遷),房客不能以有租賃契約存在為由對抗房屋所有權人。當然,房屋所有權人亦不能向房客要求過去使用房屋的租金,因為,房客與房屋所有權人之間並未訂立租賃契約,房屋所有權人要求償,也只能向那名無權出租的房東追討。

肆、房東雖然不一定非得是房屋所有權人,但站在房客立場,最好確認該名房東是否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人的同意,或者有其他可以出租房屋的權利,千萬別輕信片面之詞,以免橫生糾紛。


老帥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名  稱

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

修正日期

民國 98 年 09 月 21 日

老帥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Close

您尚未登入,將以訪客身份留言。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

請輸入暱稱 (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)

請輸入標題 (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)

請輸入內容 (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)

reload

請輸入左方認證碼:

看不懂,換張圖

請輸入驗證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