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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「私法自治」及「契約自由」原則,房東可以事先在訂約時限制房屋的使用範圍。

二、但是,房東之限制,若已經導致房客無法達到正常使用收益之目的時,就可能有不合法之嫌,因為,民法第72條規定:「法律行為,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,無效。」民法第148條更規定:「權利之行使,不得違反公共利益,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。行使權利,履行義務,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。」

三、因此,雖然房東原則上可以限制房客對於房屋的使用範圍,卻必須受到民法第72條及第148條之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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